据悉,东莞市谢岗镇划定1成片开发区域,总面积17.76公顷,拟建项目开发时序为3年(即2022-2024年)。下面,我们来了解下详情。
近日,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发布《东莞市谢岗镇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》。
方案共划定1个成片开发区域,总面积为17.76公顷,其中拟征地面积共11.51公顷,拟征收面积占成片开发范围的64.80%,拟建项目开发时序为3年(即2022-2024年)。
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,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7.28公顷,占总用地比例40.99%。均符合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%的要求。谢岗镇近五年供地率为72.30%,土地闲置率为0.34%。
成片开发区域内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7.28公顷,占总用地比例40.99%,主要为道路与交通设施、防护绿地、市政设施等,符合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%的要求。
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?
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征收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征收土地的流程,包括以下7项:
1、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、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;
2、市、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;
3、征地审核与批复;
4、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;
5、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、安置方案并公告;
6、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;
7、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。
土地征收的法定权限?
根据第四十五条:征收下列土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:
(一)基本农田;
(二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;
(三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。
根据国务院《基本农田条例》第2条第2款规定,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,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。
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准权限为:
1、基本农田以外不超过35公顷的耕地;
2、不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。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述土地征收后,应报国务院备案。
同时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条的规定,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,将土地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、未利用地。征收农用地的,应当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